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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9月1日起,我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房地产经纪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省物价局等部门昨出台《福建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该办法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省物价局同时公布了上述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据悉,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包括房地产咨询收费、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和房地产经纪收费。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属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形式。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房地产经纪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制订和调整本企业的实际收费标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买卖、租赁等中介服务并收取费用的,不得就同一委托事项重复收取咨询费。
省物价局今年第四季度将组织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专项检查。 [来源:海峡都市报]林德志 张增田 (晓阳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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