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元宵“两节”期间市区道路交通管制的通知
为保障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让全市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快乐的新春佳节,自即日起至2月24日(农历正月十八),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市区号牌的摩托车(含助力车)进入市区道路行驶。凡违反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严格查处。
二、春节、元宵“两节”期间,芗城城区胜利路、南昌路、新华南路交通流量大,请过往车辆尽量绕道行驶,保证上述路段的道路安全顺畅。
三、节日期间,进入市区车辆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道行驶,按位停放。
四、2月16日-24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八),芗城区中山公园将举办2008“欢乐和谐·魅力漳州”大型艺术灯会。灯会举办期间,芗城区道路将实行交通管制,时间为每天17:30-22:00,管制区域为南昌路以南、芳华北路以东、芳华横道以北、北京路以西。管制期间,禁止汽车、人力三轮车进入管制区域。进入管制区域的摩托车、自行车不得进入中山公园,一律停放在延安北路的中山公园以南路段的道路两侧。
特此通告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0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