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解决安置房“两证”历史遗留问题列入2016年区政府工作主要任务。按照“先易后难、分批办理、统筹推进”的方式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涉及办证过程的职能部门无论如何创造条件加快办理,全年共办理拆迁安置房确认证明52件,总建筑面积6440㎡。
强化办证质量
拆迁安置房确认证明是依群众申请,针对拆迁户取得的被拆迁房屋权属来源所作的调查并开具证明。我区在办证中做到深入到安置小区,挨家挨户了解情况核实面积、收集资料,以提高办证质量。
有序抓好衔接
房产证办理权限现已归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根据“谁办证,谁调查”的原则,房屋权属来源调查和确认证明应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为确保安置房产权证办理不断档,在有关部门协调确定之前,证明仍由区城建局窗口继续给予办理。(区城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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