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完善漳州市城区土地价格体系,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特修订更新漳州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现通告如下:
一、漳州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适用范围为漳州市中心城区规划(2012-2030年)确定的市辖两区(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的九湖镇、颜厝镇的大部分土地。具体范围:北至金星东路,包括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原龙文开发区片区)和朝阳镇区;东至东环城路;西至金峰经济开发区;南至南环城路,包括高新区的市区规划范围。总面积约为116平方公里。
二、土地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17年1月1日。
三、《漳州市城区土地级别分布及基准地价》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漳州市城区土地级别分布及基准地价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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