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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安得广" 实施细则来了 申请程序首次明确!

漳州市芗城区“安得广”
  惠民安居工程项目实施细则

  申请对象与条件

  (一)第一类为符合条件的在芗城区就业创业人员家庭或个人(家庭指已婚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尚未再婚且有未成年子女并对其有抚养权的视为家庭;个人指未婚或离婚但婚生子女归属对方抚养的个人。下同)。

  1.申请对象为:①2013年以来连续2年经芗城区委、区政府表彰的纳税大户企业的职工。②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引入的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的职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备案企业职工。③芗城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中央、省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派驻工作人员,市直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④芗城区就业创业的港澳台侨胞。

  2.上述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申请家庭或个人在中心城区(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范围内,下同)无购房记录(含非住宅)或现有住房人均面积低于17平方米(2017年12月27日及以后已转让的商品住房,其面积计入现有住房面积;2017年12月27日前已转让的商品住房,其面积不计入现有住房面积;有非住宅购买记录的,不予申请),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现有住房属D级以上危房且不能改造、无力改造的,在承诺服从属地政府征迁安排的前提下也可提出申请。②申请人持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③申请人在漳州市范围内连续缴交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下同)3年以上(申请前三年以来新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新引进的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干部职工可不受限制,但应提供申请所在单位缴交社会保险记录和三年以上的用工合同)。

  (二)第二类为其他社会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

  1.申请对象为:符合下列申请条件的芗城区城镇居民或外来务工人员(含在本区务工的芗城区户籍人员)。芗城区城镇居民属个人申请的年龄需满18周岁以上,男在60周岁以下,女在55周岁以下。

  2.申请条件为:①申请家庭或个人在中心城区无购房记录(含非住宅)或现有住房人均面积低于17平方米(2017年12月27日后、含27日已转让的商品住房,其面积计入现有住房面积;2017年12月27日前已转让的商品住房,其面积不计入现有住房面积。有非住宅购买记录的,不予申请),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现有住房属D级以上危房且不能改造、无力改造的,在承诺服从属地政府征迁安排的前提下也可提出申请。②属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家庭或个人,还应在漳州市范围内连续缴交社会保险3年以上。

  (三)第三类为在芗各类高层次人才。

  1.申请对象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在芗各类高层次人才。

  2.申请条件为:①申请个人在中心城区无房。②申请人需为获评漳州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含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近年来新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③提供申请所在单位缴交社会保险记录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

  申请程序

  ●在芗各类高层次人才要申请“安得广”的,向区人才办提出,由区人才办审核汇总上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定向销售。

  ●芗城区“安得广”项目由开发企业负责销售管理,区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开发企业进行销售,各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具体程序为:

  (一)区政府办结合“安得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发布销售申请公告。

  (二)申请对象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申请表》并提交中心城区无房证明(或现有住房满足申请条件证明)、缴交社会保险证明、毕业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就业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提供单位相关证明。申请对象无就业单位的,向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就业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向相关单位申请核查时,相关单位应配合做好核查工作。

  (三)申请对象将经就业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审核后的《“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各镇、街道进行汇总(各镇、街道对于初审材料不完整的申请对象应一次性告知所缺资料,通知其于5个工作日内将资料补齐。)各镇、街道汇总材料并提出意见后统一报送区城建局。区城建局根据申请对象类型会同区政府办(侨办)、区人才办、区委台工办、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国土分局(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就申请对象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情况进行核查。各部门核查后将核查信息反馈区城建局,同时出具相关核查证明。

  (四)区城建局汇总符合条件申请对象名单,并将名单予以公示。组织开展抽取购房资格摇号活动,发放选购房通知书。

  (五)申请对象按选购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选房,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申请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到场选购房的,视同自动放弃资格,并顺延至下一申请对象。

  (六)在房源供不应求的情况下,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当期购房对象选房顺序号,所有房源销售后,则本批申请销售工作结束;在房源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在本批集中销售后,继续接受申请,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则,即先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并审核公示通过的先选购房。

  (七)开发企业应向区城建局如实提供房源情况,按照规定进行销售,并配合做好申请家庭选房购房工作。选房购房结束后,开发企业应将购房信息(幢房号、购房人及配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时报送区城建局,以便对符合条件申请对象进行实时更新、管理。

  (八)项目交付使用6个月后(项目分期交付使用的,以最后一期交付使用日起计算),若仍有住房未销售完成的,转为开发企业自持租赁住房,自持满5年后,可由开发企业自行按市场价销售。

  审核事项

  ●面向在芗就业创业人员及其他社会住房困难人员中属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单位所在区域只能为芗城区,不得跨区域申请“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面向其他社会困难家庭中属当地户籍人员的,户籍所在区域只能为芗城区,不得跨区域申请;夫妻双方同时满足两区或两区以上申请条件时,仅能选择其中一区进行申请,不得重复申请。

  ●申请对象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在申请时须承诺入住“安得广”交房后两个月内退出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不退出的,区领导小组有权向不动产登记机关通知暂停其“安得广”住房产权登记,直至其退出。

  延伸阅读:

  大唐幸福里是芗城区首个“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也是漳州民生住房改革首批试点工程,以其便捷交通、醇熟配套,精工品质助力漳州住房改革。据了解,该项目均价6550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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