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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收入归业主” 为何总是一笔糊涂账?

  1月6日,惠州市鹏达御景花园小区给业主发出公共收益使用征求意见函,请业主在发放年终福利还是用于小区公共建设中二选一。而上月中旬,惠州合生上观国际小区已经举办福利派送活动,为所有业主送出大米、花生油、洗车券等,近3000份礼品的资金均来自小区公共收益。

  广东惠州这两个小区,是“小区公共收入归业主”的典范小区。每年年底的时候,这两个小区都会将“小区的公共收入”通过各种方式“返回”给业主。有的时候是用于小区公共建设,有的时候是给业主发放春节福利,有的时候是直接分钱。

  “小区公共收入归业主”的新闻再次点燃了人们的讨论激情,其他地方的小区业主都在感叹:别人家的小区真幸福。可是,这种羡慕本来不该出现。因为“小区公共收入归业主”是理所当然的。从情理上来说,小区公共空间属于全体业主,业主在购买房产的时候,有“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就包含所有小区公共空间。而且,公共空间的维护费用是业主支付的,“小区公共收入归业主”理所当然。

  从法理的角度来说,“小区公共收入归业主”也是法律所支持的。《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第82条又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这说明,物业公司是接受业主的委托来管理小区的,对于小区中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物业公司的职责是管理,只有业主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而实际上,“小区公共收入归业主”又距离百姓是那么遥远。以至于每一次遇到“小区公共收入归业主”的新闻,都能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都能成为市民羡慕的焦点。

  小区公共空间是创造财富的地方。小区大门内外的商家广告,小区楼道里的商家宣传,小区电梯里的视频广告,都是商家的必争之地,而做这些广告商家或者是广告公司是给物业公司支付了费用的。这就是小区公共收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常见的小区公共收益包括这样几个层面:其一,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例如电梯广告、户外广告;其二,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其三,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其四,利用小区公共配套如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等。这样算下来,一般的小区一年的收益不会低于10万元。然而,这笔收入总是一笔糊涂账,甚至是没有人愿意“算这笔账”,直接就装入了物业公司的腰包。

  “小区公共收入归业主”的法律账不能再稀里糊涂了。“小区公共收入归业主”不能只是法理上的支持,这笔糊涂账是该好好算算了。 ■郝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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