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站 > 漳州热点 > 本地新闻> 正文

上美湖建设项目选址重新核发 核减约64亩用地

  原漳州市城乡规划局于2018年2月11日核发了上美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600201800006号),原建设业主为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年第六次)、《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32号)、《市发改委关于上美湖项目建议书的复函》(漳发改审〔2019〕7号)、《市发改委关于上美湖、湘桥湖、西院滞洪区二期等三个项目的办理意见函》及业主变更申请。我局将重新核发上美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业主为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核减约64亩用地并调整计容建筑面积<8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第九条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七十条(五)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

  一、依法收回注销原核发的上美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600201800006号)及其附图原件。

  二、拟核准上美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该项目选址基本情况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上美湖;

  建设单位名称: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拟选址位置:北仓路以北、龙江路及北环城路两侧(九十九湾沿线);

  拟核准用地面积:约39.5万平方米;

  拟核准用地性质:公园绿地(G1);

  拟核准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85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援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三)规定,现进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调整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当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凡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需在本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以上内容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请与我局指定联系人联系。

  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37号。邮编:363005。网址:http://zrzyj.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7085237,联系人:杨工、肖工。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23日

相关阅读更多>>
敬请网友发表评论,本站保留不刊登无关和不雅评论的权力。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
图片新闻更多>>

关注排行

  • 24小时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新闻专题

中城房网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