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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本月底一波地块开拍 最低起拍价1670元/平

  据龙海市自然资源局最新公告显示,2月28日,龙海将有5宗商住用地集中出让,其中三宗位于石码镇、榜山镇,另外两宗位于港尾镇。

  据悉,本批次拍卖地块均以“净地”出让,出让人不能再对场地进行处理,拍卖地块规划区域内的市政公共设施项目需由竞得者按规划要求自费配套完善。

  五宗地块中,编号为2020P01、2020P02、2020P03地块(位于石码镇、榜山镇)依法设定保留价,2020P04、2020P05地块(位于港尾镇)不设定保留价。

  最低起拍价:

  2020P01地块:4154元/㎡

  2020P02地块:4029元/㎡

  2020P03地块:3051元/㎡

  2020P04地块:2072元/㎡

  2020P05地块:1670元/㎡

  附地块位置图:

  (2020P01和2020P02地块)

  (2020P03地块)

  (2020P05地块)

  具体公告如下:

  龙海市自然资源局

  经漳州市人民政府及龙海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海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现场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简介:

  (一)地块位置、面积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二)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建设期限、拍卖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二、出让条件:

  (一)本批次拍卖地块以“净地”出让,出让人将按地块现状交付土地,出让人不再对场地进行处理,若竞得人认为需对场地进行土石方平整的,由其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拍卖地块规划区域内的市政公共设施项目由竞得者按规划要求自费配套完善。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相关设施,由竞得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三)本次拍卖2020P01、2020P02、2020P03地块依法设定保留价,2020P04、2020P05地块不设定保留价。

  (四)地下空间开发必须符合《福建省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及土地登记暂行规定》,本次拍卖出让成交价包括规划条件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但不包括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室使用权价格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占税、印花税等基金税费,竞得者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另行缴纳。

  (五)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5〕157号)精神,为适应市场需求,本次土地出让取消住宅用地中小套型比例限制。

  (六)出让地块应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的通知》(闽建规〔2017〕4号)和漳州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新建住宅区养老用房和社区用房配套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等要求配建养老用房和社区用房,规划条件中要求配建的幼儿园应按要求和有关规范配置,竞得人将产权无偿登记至相应管理部门名下,其中 2020P03、2020P04宗地应在社区用房中保留不少于200㎡党建用房。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者应提交联合竞买者各人所占比例份额协议书。

  属企业原因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开发而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综〔2016〕393号文)列为失信行为人“黑名单”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开发过程中违法占用土地、非法交易土地受到处罚的,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禁止其参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四、拍卖出让活动的时间

  公告起始时间: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27日,有意竞买者可于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27日(每日8:30至11:30、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龙海市自然资源局综合楼3楼收储中心咨询、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竞买保证金缴交截至时间:2020年2月27日16:30

  提交书面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2月27日17:30

  我局将在2020年2月28日10:00前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应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于2020年2月28日14:00至15:00(北京时间)登记并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和竞买标志牌,竞买人持竞买标志牌参加拍卖会。

  拍卖开始时间:2020年2月28日15:00

  拍卖地点:龙海市钻石大酒店

  五、其它事宜:

  (一)龙海市自然资源局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具体组织实施由龙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承办,拍卖主持人由我局指定。

  (二)本次出让活动采用现场拍卖,拍卖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并出具公证书。

  (三)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具体要求和各宗地竞买保证金缴交账户详见《拍卖出让须知》的文件资料。

  (四)本公告与《拍卖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五)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六)我局对于本次拍卖出让相关事宜具有解释权。

  龙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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