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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家庭共济方式 本周起调整 操作更便捷

  7月6日起,我市医保个账家庭共济就医支付方式将按《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共济账户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正式调整,原漳州个账共济扣款模式及额度限制同步失效。

  操作更便捷 范围更广泛

  和原漳州模式相比,新执行的全省家庭共济方式操作更便捷、使用范围更广泛。

  往年,家庭成员要加入医保家庭共济,必须到医疗保障中心现场办理。调整后,除少数特殊情况的参保人员必须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外,我省医保参保人员均可全流程在线自助创建、调整家庭关系和进行共济金额划拨。值得注意的是,创建者必须为职工参保人员,其余家庭成员不受参保身份限制。也就是说,如果你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医保,你可以建群,拉别人进群;如果你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因为没有个账,你不可以建群,只能被别人拉进群。

  此外,新共济方式不再局限于全体家庭成员必须在同一参保地才能建立共济关系,支持省内跨地市跨统筹区建立共济关系。只是,目前暂不支持厦门地区参保人员。

  余额超过2000元才可共济

  在使用上,新共济模式较原漳州模式也有一些不同。比如原漳州模式为个账限额制,在办理时可根据个人账户的金额进行共济金额设置,用于设置共济关系成员就医时从本人个人账户共济代扣的额度(共济限额最高不得设置超过10万元)。

  新共济为共济池划拨制,新模式需要家庭成员主动将符合要求的个账余额划拨到家庭共济池才能供其他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同时,每个月只能往共济池划拨一次金额,若单月使用额度超过划拨到共济池的金额,则当月无法再使用家庭共济。

  此外,根据省共济管理办法规定,划拨人个人账户余额只有超过2000元的部分才能划拨到共济池。就医时,优先使用完就医人个账余额才会调用共济池,并按建立时的成员顺序进行共济支付。

  多种办理方式任你选

  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新共济线上自助有多个渠道,市民可按需选择办理。

  线上自助渠道,一是通过“漳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公众号右下角“个人中心-家庭共济”跳转,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家庭关系创建、成员邀请和个账共济金额划拨后使用;二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福建医疗保障”,在“服务”栏目“我要办-家庭共济”中进行办理;三是通过闽政通App“医保服务”栏目进行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我市7月1日前已经建立的家庭共济关系,需自行完善家庭成员与创建者的家庭关系信息方可正常使用。

  ■记者 陈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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