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漳州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中关于购房补贴政策相关工作,今年6月21日,漳州市住建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实施购房补贴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政策一经实施,立刻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经统计,自购房补贴政策实施以来,中心城区(芗城、龙文两区)共受理购房补贴2852件,合计受理购房补贴金额2572.46万元,且受理件数及金额均呈逐月递增趋势。
根据《细则》,在2022年6月17日(含)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新建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存量房转移登记的购房人,可申请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受理时限为新建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存量房完成转移登记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也就是说,今年12月31日前办理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才可申请购房补贴,如您近期有购买商品房需要或已购房,请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相关申请流程附后,请查收。
申请材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
1.申请表(免填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漳州籍人员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出售存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房(“卖旧买新”):1.申请表(免填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漳州籍人员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须提供原件核对);
3.出售存量房属芗城区、龙文区外的,需提供出售存量房所在地房产交易部门出具的证明(明确出售房屋坐落、原权利人、转移登记时间等)。
受理单位:漳州市房产交易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址: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北区
受理窗口:A222、A223购房补贴专窗
咨询电话:0596-2026920
(漳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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