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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南昌路以南、平等路以东和民主路以北、平等路以西部分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漳芗自然资〔2022〕16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南昌路以南、平等路以东和民主路以北、平等路以西5580.2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作为政府储备用地。其“四至”以收回土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3日
(芗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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