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试行居家养老计划
从2007年开始,福州市在台江区和鼓楼区试点养老新模式——居家养老,受到市民欢迎。台江区已经在10个街道33个社区为103位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了这样的“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陪医、买菜做饭、洗衣、打扫卫生等与老人日常生活相关的项目。
台江区民政局局长林青是这一计划的主要负责人。他说:“居家养老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平台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是社会化养老与家庭养老的结合。”台江区试行的居家养老计划目前主要对象是独居的低保老人、革命伤残军人和优抚对象以及百岁以上的老人。林青说:“对这些老人,我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区财政出钱,以社区为单位,统一聘用家政服务人员,上门为老人无偿提供护理服务。”林青说:“负责照顾老人的护理员是从本地低保或下岗待业人员中招聘的,经统一培训后持证上岗。每位护理人员负责照顾3位附近社区的老人,每天定时定点上门服务。区政府为享受护理服务的老人买单,给护理员每人每月支付700元工资并上社保和医保。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低保和下岗待业人员的生活来源问题。”(闽南日报)